各会员单位: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商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宁波市东阳商会章程》及《宁波市东阳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会员单位在6月30日前缴纳2013年会费。 一、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每年5万元以上,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2万元以上,副会长单位每年1万元以上,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以上,一般会员单位每年500元以上。 汇寄会费时,写清楚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以便及时寄回发票。 户 名:宁波市东阳商会 开户银行:建行二支行 银行账号:3310 1983 7360 5050 9114 也可到商会秘书处缴纳现金。 商会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28号 联系电话:0574-83881332 传真:0574-83881332 二、几点说明: 1. 严格按本会章程的财务规定对会员交纳的会费进行管理,合理支出,节约使用,并接受区民政局和区建设局的监督和审计。 2. 本会秘书处每年向常务理事会公布报告一次财务和会费收支情况,每届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 宁波市东阳商会 2013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