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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4/04/09
东阳商会
1060

 
 
 
 
 
甬联〔2014〕18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和《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总体方案》、《浙江省工商联“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方案》的意见精神,组织动员广大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研究,决定制定《宁波市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3月24日
宁波市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宁波因水而名、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是著名的江南水乡和时尚水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工业、农业和农村生活等污染日益加剧,宁波正面临水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严峻考验。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打赢治水攻坚战的号召,深入贯彻《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总体方案》和《浙江省工商联“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切实助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美丽宁波,经研究,特制定市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总体方案》和《浙江省工商联“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方案》,以各县(市)区工商联为主要阵地,以直属商会、基层商会为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的网络渠道优势和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基层商会、市外甬商团体的平台作用,广泛发动,积极引导,典型示范,合力推进,积极参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助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动员,积极参与。治理污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五水共治,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要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深刻领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职能特点,全面深入动员,积极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会员树立“我为治水、治水为我”意识、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和舆论氛围。
2、立足自愿、互利共赢。此次行动要坚持自愿参加、互利共赢的原则。一方面,要在充分尊重会员企业自身意愿的基础上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不能以政府行政手段强制参与。另一方面,要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其他衍生效益,配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出台吸引会员企业自觉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优惠政策,主动向民间资本开放盈利的治水项目,根据广大会员和农民的共同愿望,围绕实现会员和农民双赢的目标,积极做好引导、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
3、注重示范,以点带面。注重方式方法,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工商联会员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常(执)委以及光促会、创联会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做到以点带面,激励带动更多的会员踊跃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扩大会员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的广度和深度。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4月)。3月下旬,市工商联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并适时召开市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行动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行动落实。各县(市)区工商联要在4月底前完成前期调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职责,并召开本地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推进专项行动。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6年11月)。积极倡导村企结对,通过多种途径形式,向广大会员企业发布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和相关政策情况,促成村企需求有效对接,组织引导会员企业采取“一企一村”、“一企多村”或“多企一村”等形式,既可一次帮扶、持续帮扶,也可直接投资,力争在2014年启动一批污水治理项目。拓展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途径,建议会员企业采取以下三种途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一是捐资,根据当地党委、政府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自身捐赠意向,一次或分次向联系村治污工程捐赠资金;二是捐建,捐建联系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部分工程项目或提供一定的治污材料设施;三是投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通过BOO (建设-拥有-经营) 或BOOT (建设-拥有-经营-移交)等模式,参与投资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加强跟踪服务,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和基层商会要畅通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渠道,为广大会员主动参与污水治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有意向的会员可以第一时间得到相关联系村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协助会员通过光彩事业促进会平台落实污水治理公益捐赠资金的所得税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切实帮助解决污水治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2月)。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的经验成效、参与模式、创新举措等情况,在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基层商会和会员企业中挖掘评选一批先进典型,在每年年底召开的市工商联执委会上给予年度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市工商联决定成立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工商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由经济联络部部长汪剑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整体筹划、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和数据汇总等工作,并负责实施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单项工作考核。建立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具体分片联系安排参照《关于2014年市工商联驻会领导联系县(市)区工商联及市级功能区商会等工作安排的通知》(甬联[2014]8号)执行。各县(市)区工商联要将这次行动作为年度中心工作任务,及时成立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行动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参与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突出治理成效。各级工商联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与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步骤和进展情况,根据各地实际需求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要定期开展专项行动自查督查,定期汇总、整理、上报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的项目、资金和成果等情况,把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本次行动的主要标准,确保治理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形成启动一批、见效一片、造福一地、示范一方的良好局面。
3、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市工商联负责从全市层面上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各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专项行动的指导、服务、协调和检查工作,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同时,要切实加强与省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数据汇总、信息上报、简报编发和典型挖掘等工作。各县(市)区工商联作为此次行动的主阵地,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整体安排,紧紧依靠工商联常(执)委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和基层商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动员、组织、落实、指导和检查工作,统筹协调本地区会员企业的捐资、捐建和投资情况,及时做好数据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基层商会作为此次行动的重要主体,要充分发挥与广大会员联系密切的组织优势,根据上级工商联的指示精神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整体安排,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增强会员企业参与专项行动使命感和责任感,尤其是要引导会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广大会员的表率,形成“商会积极倡导、会长带头参与、会员踊跃响应”的良好氛围,不断增进工作合力。担任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经济顾问的会员要切实走在前列、干在实处,自觉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头雁”,充分发挥自身资金、人脉、技术、信息、管理等优势,积极参与推进所在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治理。
4、建章立制,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和基层商会要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同步建立完善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及时掌握、统计、反馈当地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建立专职领导和联络员制度,在4月30之前确定专职领导和联络员人选并上报至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建立信息数据汇总报送制度,从5月份开始,在每月8日之前统计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上报至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及时以信息形式上报专项行动动态、经验、成效、典型以及进展情况,市工商联将根据信息上报情况不定期的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5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积极挖掘、树立、宣传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工商联会员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和结对联系村的积极变化,组织新闻媒体及时跟踪采访报道,汇聚工商联会员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的正能量,不断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1.县(市)区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与专职联络员名单
2.县(市)区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县(市)区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行动分管领导与专职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 :           县(市)区工商联(盖章)     2014年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QQ号码
备注
分管领导
 
 
 
 
 
 
 
专职联络员
 
 
 
 
 
 
 
备注:请各县(市)区工商联在4月30日之前填写此表并上报至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联系人:杨丐福,联系电话:87861904。


附件2
县(市)区工商联组织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行动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市)区工商联(盖章)    统计周期:2014年   月     2014年         
参与会员企业及负责人
参与途径及资金(万元)
污水治理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村/社区)
项目进展情况
备注
捐资
捐建
投资